部门简介

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突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治安、消防、交通、禁毒、技术防范安全教育、户籍管理等业务工作。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安全保卫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安全保卫规章制度,采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安全与稳定。

二、根据上级部门领导的要求和部署,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配合学校党委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思,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做好政治思想和廉政建设工作,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做好年终和阶段性工作的考核讲评,表彰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五、构建校园公共安全监控体系,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校警地、校内相关部门的联防工作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能力,确保校园安全。

六、组织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制度、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定对第三方服务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考评制度。

七、掌握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动态,组织做好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和防突发性事件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处理发生在校内的各类突发性事件和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学校安全秩序。

八、重视信息的调研工作,组织做好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热点问题”,“敏感时期”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

九、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学校集体户户籍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点入口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校内安全工作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十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处务会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十三、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及时调整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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