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人员组成

保卫处在校党委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生活、学习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职能部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责任意识,坚持“治安防范、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主要任务是: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校园及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防范和督促检查,协助各职能机关、职能部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学校重要活动、外籍人员、流动人口、消防和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学校集体户户籍管理等。保卫处现有工作人员人,其中处长一人、保卫干事人。

保卫处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平安校园建设,构建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

2.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3.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校内车辆行驶安全和停放管理工作。

4.负责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警、地安全业务对接,联防联动;负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 负责校园反恐防爆工作;协助做好校园维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意思形态工作。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各部门在校园开展的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的安防工作。

7.统筹、协调做好校园安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集体户户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8.负责安保服务保障的业务指导、业务监管及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校内服务保障人员、教职员工的背景筛查工作。

9.统筹、协调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0.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