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学校通过前期对校内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进行规范治理后,校园内各类车辆管理规范有序,但还有一些自行车停放不规范、未经审批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园骑行、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等现象发生,影响校园交通安全及校园车辆规范管理,现就校内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再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
1. 严格遵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楼地下停车位管理暂行办法》;
2. 校园内安全驾驶、车辆停放在学校施划的停车位线内;
3. 云顶楼地下停车位不得停放过夜(担任值班任务除外);
4. 所有停放在停车位的车辆车头一律朝外。
二、电动自行车
1.严格遵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2.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后在划定的区域整齐有序停放,严禁在校园骑行(经申请审批服务保障等特殊车辆除外);
3.严禁在校园内违规充电(含拆卸电池充电)。
三、共享单车(含自购自行车)
1.严格遵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园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2.共享单车均需停放在划定的各停车区域内;
3.自购自行车可停放在共享单车划线区域两侧;
4.南北校区之间的时光隧道内严禁骑行。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