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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再通知

发布部门: 时间:2022-10-19

校内各单位:

学校通过前期对校内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进行规范治理后,校园内各类车辆管理规范有序,但还有一些自行车停放不规范、未经审批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园骑行、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等现象发生,影响校园交通安全及校园车辆规范管理,现就校内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再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

1. 严格遵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楼地下停车位管理暂行办法》;

2. 校园内安全驾驶车辆停放在学校施划的停车位线内;

3. 云顶楼地下停车位不得停放过夜(担任值班任务除外);

4. 所有停放在停车位的车辆车头一律朝外。

二、电动自行车

1.严格遵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2.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后在划定的区域整齐有序停放,严禁在校园骑行(经申请审批服务保障等特殊车辆除外);

3.严禁在校园内违规充电(含拆卸电池充电)。

三、共享单车(含自购自行车)

1.严格遵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园共享单车管理办法》

2.共享单车均需停放在划定的各停车区域内;

3.自购自行车可停放在共享单车划线区域两侧;

4.南北校区之间的时光隧道内严禁骑行。



                           保  学生工作处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