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规范校园交通管理的温馨提示

发布部门: 时间:2025-10-13

各位领导、老师:

学校车辆进出系统经过为期两个月的试运行调试,目前已经可以正常使用,新系统支持新能源车辆车牌(绿牌)自动识别功能,新系统同时也支持每名教职工名下录入多部车辆(单一车位模式,即每名教职工可录入多部合规车辆但每次进入校园的只能是录入车辆中的一辆),请有需要的教职工提交需要录入或更新车辆的信息通过OA邮件发送至李坤老师邮箱,提交信息包括本人名下车辆行驶证、联系电话。如车辆不在本人名下,还需提供教职工与车辆所属人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关系),如车辆所属为公司或集体,还需出具车辆所属公司集体开具的车辆由教职工个人使用说明并加盖教职工所属院系部门公章。

对校内车辆停放进一步通知,请各位老师在校园内按照限速10公里的规定行车,遵从现场安保人员安排,自觉有序停放车辆于校内划定停车位内,车头朝外,路面侧方停车位顺向停放。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楼宇建筑周边未划定停车位的区域禁止停车,消防通道、消火栓操作区和应急通道严禁停放车辆。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个人,监控室安保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到个人请及时整改,三次以上违反停车规定的个人,保卫处会通报违规个人所在院系部门,累计六次以上违反停车规定的个人,将会取消车辆入校资格,由所在院系部门做出处理后再行申请车辆入校。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请各位领导、老师自觉遵守《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厦城院综〔2016〕37号)、《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云顶楼地下停车位管理暂行办法》(保卫〔2022〕1号,体育馆地下停车场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关于校园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再通知》(2022年10月19日OA公告通知),切实增强校园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安全行车,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环境。

校内各单位服务保障人员、外聘老师、临时来访车辆管理等同于教职工车辆管理,秉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请校内各单位做好宣传引导。


                       党政办公室   保卫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