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知
一、新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一)省内生源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
(二)省外生源需要迁户口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入学通知书复印件(A4纸复印)。
3.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均需复印在A4纸上)。
4.人口信息采集表。(提供父母亲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本人的血型、身高、宗教信仰)。
5.招生计划文件及各省份录取花名册(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负责提供)
6.全体落户新生花名册(保卫处提供)
7.新生办理落户证明(保卫处提供)
(5-7发邮件的时候可以不要发给辅导员)
二、请各辅导员认真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附件2《XX学院202X级新生户口迁移花名册汇总表》、附件4《人口信息采集表》。《XX学院202X级新生户口迁移花名册汇总表》按要求填好后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保卫处办公室(云顶楼102)、电子版发送到张艳OA邮箱。
三、以上材料以总支为单位统一于9月X日前交到保卫处办公室(云顶楼102)。备注:1.学生身份证原件暂不收集。2.集中落户后,学生再到何厝派出所拍照、采集指纹、办理新的身份证。3.新生落户后需到何厝所办理新身份证,办理新身份证相关事项后续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