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创建安全文明校区,优化育人环境,根据《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校园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门卫管理制度(一)严格校大门的进出管理制度,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校;人员进出必须出示本人的有效证件,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校园。(二)推销产品、收购废旧物品的人员禁止进入校内。(三)车辆人员带物出校,门卫有权对所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有疑应留滞报保卫处处理。已办理出校手续的,须凭保卫处出示的准出条带出校外。(四)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减速慢行,不许鸣喇叭,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均应下车推行。二、用电管理制度(一)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等校内建筑严禁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的电器。(二)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等校内建筑电线、电器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更换。(三)认真维护电梯设施,三楼以下一律从楼道出入,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消防电梯。保持电梯内外清洁卫生。(四)下班时,各处(室)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电器开关,以防火灾事故发生。(五)学校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行业规定严格操作,不得违章。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多媒体教室、消控监控中心及机房、变配电设备、电力线路须经常检查、保养。(六)各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的防盗、防火报警设备不得随意更换位置,不得随意切断电源。三、消防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消防有关规定,宣传消防常识,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二)各楼层、要害部门安装放置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水带、灭火器不得随意搬动,不得非火警使用或挪作他用。责任人应管理好各种报警插头及消防器具,保持有效使用的状态。(三)严禁在办公楼、学生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保持防火通道畅通。(四)定期月、季、年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备可靠有效。(五)消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做好每日的值班记录。四、安全管理制度(一)全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师生员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学校保卫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对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法人和各处室、系部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处室、系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重点要害岗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要和具体工作负责人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严格按章办事,责任到人。不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或发生责任事故的处室与个人不得参与全年的评先评优。(三)学校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管辖的贵重财产必须完善登记、使用、注销、出借等制度,责任人要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落实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管理,建立健全领用制度,对剧毒药品应双人双锁、严格管理。(四)学校实行24小时教职工值班及校卫队值勤,设立校园110电话 5909014,5909003,全天为师生员工服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和档案室等涉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采取保密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六)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按章办事,现金支票、凭证、印章必须按要求存放使用,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收缴较大数额款项时须派专车并通知保卫处做好防范工作。(七)各处室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进行认真检查,妥善保管好印章、文件、材料,关好门窗,以防被盗被窃。(八)食堂工作人员和校医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严防食物中毒,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立即离开岗位。改善服务态度,管理好钱、物、食品等,防止被盗、变质,做好检查记录和食品留样。要按规定使用煤气,经常清洗排气道油渍,严防煤气中毒及火灾。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操作间。(九)校内举办演讲、集会、讲座等各项活动,必须严密计划,精心组织。校内大型活动须经校领导批准,校外活动必须经校领导、市教育局批准和报保卫处备案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举行。(十)校园内未经许可不准设置商业网点,不许进入校园推销产品。师生员工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十一)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十二)加强对校园网的监控和管理。学校保卫部门要督促和配合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加强学校校园网的监控和管理,对发现利用校园网进行宣传煽动的文章和有害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删除和封堵,防止扩散,消除不良影响。(十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和经常违纪者等重点学生的帮教工作。五、外口及周边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市政府《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要加强对学校聘用或允许暂住的外来人员(尤其是工勤人员、新校区工地民工)的教育和管理,外来员工一律办好三证,防止外来人口在校内发生各种案件。(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校园及周边地区没有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保证校内外的道路畅通。(三)加强与属地派出所、村委会、护村队及周边兄弟单位的联防工作,共同做好学校与周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